广州黄埔区幼儿园招生须知

时间:2022-04-26 10:56:04 幼儿 我要投稿

广州黄埔区幼儿园招生须知

  幼儿园是小朋友的快乐天地,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黄埔区幼儿园招生须知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黄埔区幼儿园招生须知

  一、招生工作原则及入学条件

  (一)幼儿入园年龄为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

  (四)教育部门公办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保持不变,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主要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五)非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园参照往年比例以电脑派位等形式招收具有黄埔区户籍及具有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

  (六)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园学位,优先招收网上报名结束前已实际收楼入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购本小区住房且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如仍有学位,按网上报名结束前“本小区具有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业主适龄幼儿→本小区具有黄埔区内而非本小区内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适龄幼儿→本小区具有非黄埔区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适龄幼儿”的优先次序考虑解决。如果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的形式确定学位归属;若该园招收符合政策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少于其面向社会招生计划数,则其差额用于面向全区以电脑派位形式招收具有黄埔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

  (七)其他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适龄幼儿的录取次序参照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园执行。

  (八)非小区配套国有企业公办园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非小区配套社区公办园优先招收本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九)非小区配套民办园实行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十)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十一)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十二)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进行招生,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幼儿录取依据。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全区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须知》进行,区教育部门公办园电脑派位根据《广州市黄埔区教育部门公办园电脑派位招生流程》(附件4)进行。

  (二)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办学办园性质、等级、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上传资料。因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佐证材料不齐全或未按幼儿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资料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进行补录。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五)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各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及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本园招生有关工作的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推、不逗留。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招生有关服务工作。要及时解决本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国有企业公办园、社区公办园分别在满足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本社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区教育局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同时在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目、微信公众号“广州黄埔教育”公布招生相关信息。

  四、其他

  对于尚未接收、招标的幼儿园,待开园条件成熟即可开园,其招生事宜将在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可在其对应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园前参加区内其他幼儿园招生。

  【招生办法】

  (一)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

  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保持不变,参照往年比例以电脑派位等形式招收具有黄埔区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生。

  政策性照顾生具体包括以下:

  (1)在我区实际居住的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生。

  (2)未取得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的港澳籍人士适龄子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持有住址在我区的港澳人士居民居住证),或父(母)为黄埔区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

  (3)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被认定人和其适龄子女均属非广州市户籍。

  (4)父(母)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者,持卡人和其适龄子女均属非广州市户籍。

  (二)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

  优先招收网上报名结束前已实际收楼入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购本小区住房且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如仍有学位,按网上报名结束前“本小区具有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业主适龄幼儿→本小区具有黄埔区内而非本小区内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适龄幼儿→本小区具有非黄埔区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适龄幼儿”的优先次序考虑解决。

  如果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的形式确定学位归属;若该园招收符合政策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少于其面向社会招生计划数,则其差额用于面向全区以电脑派位形式招收具有黄埔区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生。

  (三)其他小区配套公办性质幼儿园和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招收业主子女的录取次序参照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执行。

  (四)非小区配套公办性质幼儿园

  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本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五)非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

  实行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六)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报读区内获得正式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可申请学前困难资助专项资金。

  (七)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

  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建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招生招录批次】

  2021年黄埔区幼儿园招生报名分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园的学位

  第二批次:面向全区招生的区属教育部门公办园学位

  第三批次:申请第一、第二批次以外的公民办幼儿园招生

  第三批次第一段(小区配套国有企业公办园、小区配套社区公办园、小区配套事业单位公办园)

  第三批次第二段(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园)

  第三批次第三段(非小区配套国有企业公办园、非小区配套社区公办园、非小区配套民办园)

  【网上报名】

  (一)小区配套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报名时间:5月10日上午9:00-5月11日下午17:00

  报名入口:黄埔区初中一年级及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

  报名流程:

  申请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园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5月10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11日(5月11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进行网上报名。

  (二)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报名时间:5月19日上午9:00-5月20日下午17:00

  报名入口:黄埔区初中一年级及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

  报名条件:具备黄埔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可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报名参加2021年面向全区的区教育部门公办园电脑派位招生。

  报名流程:

  申请面向全区的区教育部门公办园电脑派位招生学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9日(5月19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20日(5月28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进行网上报名。

  5月10-11日,申请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园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再次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填报该批次志愿的,登录账号、密码不变。

  (三)第一、第二批次以外的公、民办幼儿园

  报名时间:

  5月29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17:00

  报名入口:

  黄埔区初中一年级及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

  报名流程:

  申请第一、第二批次以外的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学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9日(5月29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31日(5月31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进行网上报名。

  5月10-11日、5月19-20日申请教育部门公办园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再次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填报该批次志愿的,登录账号、密码不变。

  【报名注意事项】

  (一)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使用幼儿本人身份证件号进行登记注册,使用其他人身份证件号登记注册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字库中没有的生僻汉字请用同音字并加圆括号表示,例如:“(山)”。

  (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如实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填写、上传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提供、上传涉及幼儿资格信息的佐证材料,具体包括:

  (1)幼儿近期上半身彩照电子版,大小<60K。

  (2)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3)监护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幼儿出生证。

  (5)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其他居住地址佐证材料。

  (四)填报资料后,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密码被他人盗用造成的后果,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负。报名截止后,逾期未确认的所填信息无效。

  (五)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报名,同园录取”,用一个幼儿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务必在该幼儿姓名后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报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

  【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第一批次(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园招生)、第二批次(面向全区的区属教育部门公办园招生)、第三批次第一段(小区配套国有企业公办园、小区配套社区公办园、小区配套事业单位公办园招生)、第三批次第二段(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园招生)代为报名分别填报1所幼儿园志愿,第三批次第三段(非小区配套国有企业公办园、非小区配套社区公办园、非小区配套民办园招生)填报3所幼儿园志愿。

  【电脑派位】

  1、网上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2、网上报名截止后,区招考办立即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组织电脑派位,对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当天在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gdd.gov.cn)发布派位结果。

  3、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如下:

  (1)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2)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

  (3)对已填报区教育部门公办园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电脑将填报每一所区教育部门公办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区教育部门公办园招生计划。

  【资格审核和注册】

  1、参加电脑派位的区教育部门公办园负责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提供、上传涉及幼儿资格信息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佐证材料不齐全或未按幼儿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资料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审核和注册。

  3、各幼儿园负责公示本园录取名单,区招考办负责在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gdd.gov.cn)公布区教育部门公办园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及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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