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来人员子女怎样在鼓楼区上小学

时间:2022-05-07 11:10:04 小学 我要投稿

南京外来人员子女怎样在鼓楼区上小学

  新中国的小学学制,废除了民国时期的初小和高小之分,实行一贯制小学,先后有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外来人员子女怎样在鼓楼区上小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鼓楼小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在鼓楼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鼓楼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③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④出生证、准生证及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于6月24日到居住证对应的小学登记,待鼓楼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确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鼓楼区中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鼓楼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并在就读的小学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当年6月(具体时间由就读小学通知),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需在鼓楼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就读鼓楼区小学的学籍卡(含全国学籍号)和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待鼓楼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

  拓展相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经验材料

  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是普及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精神,把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解决了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维护了外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益。20xx年,我市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确定为流动儿童权利保护项目城市。20xx年,全国人大到我市开展专题调研,对我市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xx年,教育部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方案》列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我市成为参与研究的重要成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市共辖7区、5市、12县,总人口920万。现有小学2402所,在校生67万人;初中480所,在校生47万人;普通高中148所,在校生24万人;职业中学73所,在校生7.3万人。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的加快,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城市,其随迁子女数量也逐年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外来人口约50万人,其中适龄学生人数约5.5万人,并集中在市区,约占市区学生总数的18.26。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关系到教育公平,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把解决外来人员子女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领导小组,市内五区教育局局长为成员,制定了《关于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为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措施,确保外来人员子女全部入学

  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外来人口子女全部安排入学,与市民子女同等对待。为此,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和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努力使外来人员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一)制定政策,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受教育的权益

  为切实解决好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在就学、收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依法保障外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利。

  在高中招生方面,已迁入我市的外来人口子女,统一参加全市中考,择优录取;户口不在我市,需在我市借读的,按同级同类学校互转原则,为其办理正常的转学手续。

  小学招生和小学升初中方面,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不论户口是否在我市,一律与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家长持务工经商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浮住户口或暂住证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由所在区教育局按学生实际住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在学前教育方面,不论户口是否迁入我市,外来人员子女均与市民子女一样享受同样待遇,按照统一标准交费入园。

  在收费方面,从20xx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取消了借读费,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与市民子女一样享受同样待遇。几年来,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即使在适龄学生入学高峰期,仍克服困难,尽可能地安排外来人员子女到教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较强的国办学校就学。

  同时,取缔“农民工子弟学校”、“棚户学校”等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学校,如20xx年,我市取缔了设在垃圾场的“春晨小学”,并协调有关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妥善安排31名学生就近到南粟村等国办学校就学。20xx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转了市公安局、市计委《关于我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外来人员子女转为城市居民的优惠政策,使长期在我市务工经商、相对固定的外来人口转化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居民同样待遇。这样,这部分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也随之解决。

  (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外来人员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1998年,我市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教育资源基本能够满足全市人民对义务教育的需求。但是,大量外来人口涌入,给教育增加了很大压力,其子女入学方面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和复杂的入学情况,也给教育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始终坚持教育为民、服务群众的原则,知难而进,迎难而上。

  一方面,扩大外来人员子女集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扩大接收外来人员子女的国办学校数量,妥善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

  另一方面,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配备,为外来人员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地处繁华商业区的正东路小学、新华小学、宁安路小学等国办学校,主要招生对象为外来人员子女。外来人员子女数量占学生总数的比重,宁安路小学达到60,新华小学达到80,正东路小学更达到90以上。这些学校办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强,深受外来人员信任和肯定,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20xx年,我市投资250余万元,建成了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专门解决流浪儿童的教育问题。“少保中心”自建立以来,以品行教治为中心,采取“建家、进校、就业走向社会”三步走的保护模式,为从根本上解决重复流浪和流浪儿成为流浪汉的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三)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满足流动人员对教育多元化的需求

  民办学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寄宿制、封闭式管理,这也是外来务工人员对子女入学的一个重要条件。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满足了外来人员对教育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外来人员子女的大量增加,也相应推动了民办教育发展。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办学方针,制订了许多优惠政策,如: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符合贷款条件的学校,金融机构优先提供贷款;新建或扩建校舍减半征收市政配套费,免征墙改费、渣土费等,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促进了民办教育的迅猛发展,涌现出一批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的民办学校。目前,全市有民办中小学140余所,在校生有10余万人。其中市区有民办中小学14所,在校生有1.5万人,职业中学30多所,民办高等、中等学校30多所,为有效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提供了条件。

  (四)加强教育和管理,促进外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

  外来人员子女多数来自农村,与市民子女在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学习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针对外来人员子女的这一特点,我们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尽快适应新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一是在农民工子女就学相对集中的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定期向学生开放,由经过专职培训的教师接待学生咨询。孩子们有了困惑,有了烦恼,可与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从而消除疑惑,解开心结,深受学生们的欢迎。

  二是加强对外来人员子女心理问题的课题研究,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外来人员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三是积极调整心理活动课的内容设置,培养外来人员子女与本市学生之间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互相帮助的良好班风和校风。同时,加强学校管理,积极开展实践“五小”行动,鼓励他们努力成才。

  三、加强督导,完善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

  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结合“普九”督导检查,做好相关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要求师生对农民工子女要多一份责任,多一份关爱,使他们进的来、留的住,确保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益得到落实。

  二是建立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加强外来人员的培训,宣传教育政策和法规,动员他们自觉将作女送入当地学校就学。

  三是建立考核的长效机制。坚持把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作为年终义务教育督导考核和对各县(市)、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其工作成效作为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我市在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收到了明显成效,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有不少差距和不足。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办人民的教育作为出发点和着眼点,扎扎实实地解决好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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