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

时间:2022-07-28 09:19:0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精选5篇)

  《围城》是钱锺书诸多作品中唯一的长篇小说,它以讽刺性的笔调,通过对方鸿渐等一批留学生生存的艰难与爱情的不如意的描写,揭示了他们从生存到灵魂的全面困窘,同时也讽刺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漠和虚伪,鞭挞了知识分子庸俗、懒惰、虚荣等人性的弱点和人心的颓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帮助到你。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精选5篇)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中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围城》中主要塑造了这样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懦弱、懒散而且虚荣的方鸿渐,欧洲留学四年却换了三所大学,凭兴趣随意听了几门课。为了给亲朋一个交代,也为了给自己遮羞包丑,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文凭。回国后最初在“岳丈”的银行做职员,如笼中之鸟,一饮一啄都听命于人,甚是卑微低下。至于和苏小姐的交往也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方鸿渐不爱苏小姐,却从来没有明确回绝苏小姐对他的爱意,使苏小姐对他“爱的误会”越来越深。但直到遇到了“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唐晓芙时,才下决心彻底回绝了苏小姐。无奈由于苏小姐被拒绝后疯狂的报复和唐小姐严格的爱情标准,这段感情天折了。这时,三闾大学的聘书使方鸿渐还存有一点体面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讲面子,自视很高的方鸿渐在赴三闾大学的旅途中觉得与李梅亭、顾尔谦这样的宵小之徒为伍简直是“可耻的堕落”。在三间大学期间他一面对高松年用政客手腕办教育极为反感,一面直到他被解聘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刻,还幻想着校长派人送来教授聘书。回到上海再度失业后,孙柔嘉要他进自己姑母的工厂做事,他大喊道:“资本家走狗的走狗是不做的。”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一个“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和方鸿渐同去三闾大学的还有他的“同情兄”赵辛楣。他曾经是苏文纨的追求者,做过孙柔嘉的监护人,又是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的学生。赵曾错误地把方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敌意和傲慢无礼的态度。还不惜暗中向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推荐了方鸿渐,想借此把方鸿渐和苏小姐分开。赵辛楣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赵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小姐的心思,却在见到年轻的汪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小姐相像,于是与汪太太有了似乎超越礼数的交往,但是赵辛楣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仓皇地离开了三闾大学。

  三闾大学虽然地处湖南一个偏僻的乡下,但远非一方净土。道貌岸然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这个“老的”科学家找教授的出发点决不是为了教学,为的是好控制他们,因而他找的教授,诸如李梅亭、韩学愈、汪处厚、刘东方等都是些“没有名望的”“并非非有他们不可”的人。他不敢得罪部里的次长,只好让他的伯父汪处厚做了中文系主任;以学校高价买了李梅亭的一箱子西药作为对老朋友的补偿。高校长有怕硬的一面就有欺软的一面。面对涉世不深、没什么身份背景的方鸿渐就大施手段、欺骗压榨,食言降其为副教授,狠狠给了方鸿渐一个下马威。堂堂国立大学的校长就是这样一个心术不正、老奸巨猾、玩弄权术的学术界政客。

  —种是真正大的写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犹如上面写的校长。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讲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情场也罢,名利场也罢,乃至当时的整个旧中国就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围城》中这些人物身上的蜕变人格是在中西文化交会中所产生的畸形儿。他们在西方文化面前的盲目的崇拜反而加速了传统的国民性与媚外哲学的碰撞,使民族在惰性中又浸染上了西方商业文化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造成了人格的异化。当时留学现象趋之若鹜,不仅学自然科学的学生要出国,就连专学中国文学的学生也要出国“深造”,因为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就像方鸿渐所说:“现代的留学生跟前清的科举功名一样,不中进士,随你官做得多大,总抱着终身遗憾,留了学可以摆脱这种自卑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痞子,非出不可,见了博士硕士这些微生虫们,有抵抗力自卫。”但是,有些出过痘子的人,对这件事念念不忘。教育部派来指导的官员,谈话中每句必言“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才疏学浅的曹元朗,到处挂着牛津剑桥的幌子,来装点自己的门面,“就像甘心出天花变成麻子,还得意自己的脸像好文章加了密圈”。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围城》里,作者写的虽然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但《围城》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展现了旧中国的背景风貌,同时也展现了钱钟书自身驾驭语言的能力。钱钟书在他的《旧文四篇》里曾提出:“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比喻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有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愈多愈大,则相同之处愈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就愈高。”精深的理论研究,加上高超的想象能力,使《围城》中的比喻达到了出神人化的境地。方鸿渐的父亲、“岳丈”来信,都盼其能获得“博士”学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受到两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仿佛”之后的一句比喻,把当时的留学观念和留学文凭的巨大“功用”写得十分幽默、含蓄。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虽然人生时刻都存在围城,但是要看我们怎么去把握,怎么去感受,该近的近,该出的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围城,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2

  《围城》讲的是什么,讲的是情,其实再说深一点,就是以情说人生,大家都知道的那一句,“婚姻如围城,城中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人生诸事,大抵如此,拿感情说事,通用性比较好,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有人想唱歌,有人想跳舞,有人爱红妆,有人爱武装,可是但凡是人,那心中总有感情,无论是情场老手,还是得道高僧,也都有过当年,估计钱老深谙其道,所以讲述了一个叫方鸿渐的人的情感经历。

  《围城》的主角就是方鸿渐,他一共遇到四个女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这其中和鲍小姐是属于一夜风流,和余下三个才有感情纠葛。这三位女性,三种类型。先说苏文纨,苏文纨就是现在的白富美(也许没那么美),老爸是当官的,自己是博士,还是国外的博士,优秀到不要再优秀,一般人都觉得这种女人一定是要嫁牛人的了,就连方鸿渐家里的一向自负老太爷都说自己的儿子配不上她,可其实众人有所不知,有些这种什么都不缺的女人选择对象的时候反而不会过分挑剔财富与地位,因为她自己家就有嘛,她看中什么呢,因人而异吧,就苏文纨而言,估计是看上了方鸿渐那种有点迂腐的正直,加上有点才学,同时为人比较随和吧。不过她

  没看出方鸿渐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这个待会再说。就方鸿渐跟其“竞争对手”赵辛楣相比,应该是赵辛楣胜出,但赵辛楣相对比较高傲,趾高气昂,这可不是苏大小姐所喜欢的,所以苦追却是追不到。(这里额外吐槽一下,其实个人觉得苏文纨就是觉得看方鸿渐比赵辛楣顺眼,也可以理解为在苏文纨眼里方鸿渐长得帅一点,人有时候就这么怪,众人之中就看某人顺眼,看某人不顺眼,没有理由。)

  再说唐晓芙,书中最完美的女性,被称为“时代的罕物”,但又是作者笔墨最少的一位,就现实而言,理想化的东西不会存在,所以作者无法多加笔墨,因为越加越假。就本人个人观点,唐晓芙事实上是方鸿渐唯一爱上的女人,这个也待会再评。唐晓芙是什么类型呢,换做今天的说法,就是有点倾城,有点倾国,却不为世俗污染,仍然明媚的女子。尽管唐晓芙的父母说自己女儿是交际明星,但估计唐晓芙本人很纯,因为她说过一句很牛的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唐晓芙既然能说出这句话,说明她自己应该没有过去,所以才说这么有底气的一句话。她所谓的交际明星,就是不断地去结识朋友,估计男性居多,但她只是一般来往,从中找那个自己要找的人,终于,她发现了方鸿渐,可惜最后却无疾而终。个中原因,待会再说。

  最后登场的是孙柔嘉,那个最后成为方鸿渐妻子的人。相对于前面两位,孙柔嘉就显得有点失色,没有那么显赫的背景,不倾城,不倾国,也不那么明媚,她本是三个当中综合得分最低的,却和方鸿渐走到了一起(当然,得到方鸿渐也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孙柔嘉从平庸到一开始根本没有进入到方鸿渐的眼帘,到最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男人,本来算是功成圆满,可是小说最后却是双方的争执与离开结束。

  现在回过头来细说一下三位,先说方鸿渐遇到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很早就说“自己和苏文纨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走不到一起”,其实就是说只可以做朋友,没办法做恋人。说白了,就是没感觉。这让我想到一句爱情经典语:如果恋人分手后还能做朋友,要么是当初大家都只是玩玩而已,要么有人在默默忍受,还有你常听到的一句话s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这种,其实就是没感觉。至于方鸿渐为什么会没感觉呢,这个爱情问题是否需要理由呢?对于当事人来说,没感觉不需要理由,对于旁观者来说,还是要分析一下子的。个人认为,方鸿渐对苏文纨没感觉主要有三个原因:一,苏文纨不是方鸿渐喜欢的类型,苏文纨是那种没办法给男人小鸟依人的感觉,虽然苏也在方鸿渐面前装过可爱,可是在方看来不过是东施效颦罢了;二,苏文纨太优秀,让方的潜意识里感到自卑和不安;三,苏文纨性格太强势,这对于传统观念很强的方鸿渐以及他的家人来说是非常受不了的,在《围城》后面说孙柔嘉来到方家的时候,其父母特别是妯娌就特别看不惯孙的大小姐作风,要知道,孙柔嘉可是三位女主角中对方鸿渐够百依百顺的了,这样的尚且看不惯,那苏文纨更是为方家上下所不容了。所以,综上所述,苏文纨这样的贵族名校大小姐就被PK掉了。

  再说第二位,唐晓芙同学,唐晓芙对于方鸿渐来说,可谓是一见钟情,用现在的话说,方鸿渐脑子里有一个对梦中情人描述的列表,当他看到唐晓芙的时候,就发现那张列表写的人就是唐晓芙,所以,方鸿渐可以说一来就爱上了唐晓芙。可是爱情和婚姻是两码事,爱是爱,并不代表可以走到一起,方鸿渐最终和唐晓芙分手告终,何故呢?一般人都看出至少有两点:一,方鸿渐太过于软弱,方鸿渐一个软弱的男人,遇到唐晓芙合得来还是因为他年长唐晓芙很多,不然一样的被强势,另外,唐晓芙还有个超级强势的姐姐苏文纨,方鸿渐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其次,方鸿渐其实内心被唐晓芙的那句名言戳中了痛点,自认为自己这样老牛吃嫩草的行为有点不妥,更何况自己还有过一段风流史,更觉得脸上无光,之前苏文纨没有把这事告诉唐晓芙自己还可以瞒天过海,现在总不至于掩耳盗铃吧,所以还是算了。除了这两点理由我觉得还有更实际的东西,对方鸿渐来讲,唐晓芙这样一个活泼的少女,当真正到了婚姻的柴米油盐,真的还能像恋爱时打打网球那样吗,而对于唐晓芙来说,方鸿渐这么一个谈吐机智的大叔,却不善在职场发展,那拿什么来保证衣食无忧呢。

  最后到了孙柔嘉时间,其实我个人不喜欢孙柔嘉,所以每次说到孙都有点不想多写,不过还是得把方鸿渐对孙的感觉写清楚,不然对不起读者的支持了。为什么方鸿渐会选择孙柔嘉?主要就在对方鸿渐的态度上,孙对方鸿渐是最好的,最上心的,大有愿意为对方付出以及想尽办法讨方的欢心,这到让我想到我们常说的态度决定一切,有时候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往往强者觉得不屑结果反而没做好,而弱者一来就觉得自己弱,努力了反而做成了。上面两位大小姐,虽说都爱过方鸿渐,不过她们心里面始终有一个观念,追求姑奶奶的人多了去了。想想苏文纨,光是在小说出现的就有赵辛楣这样的牛人,唐晓芙也是一群男人追,到了孙柔嘉,只剩下一个陆子潇这种猥琐男喜欢她,所以她可以放下身段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方鸿渐,这就是孙柔嘉获得胜利的原因,她的手段以及态度,非常适合方鸿渐这样软弱而骨子里又十分传统的小生,所以她胜利了,不过好景不长啊,方鸿渐回到上海的落魄使得孙柔嘉也受不了了,想来也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孙柔嘉也是女人,于是对方鸿渐的不满日益明显,两人的矛盾在孙柔嘉的姑妈的撺掇下爆发,最后孙柔嘉离家去了姑妈家,方鸿渐也计划离开上海去重庆,小说结束。

  小说结束,不过读者多会有两问,一是方鸿渐与孙柔嘉的未来如何,二是方鸿渐的人生如果可以重来,应该选择谁。

  对于方鸿渐的婚姻的未来,其实钱钟书先生故意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情况,任由读者去猜想,我个人认为方鸿渐不会因此就跟孙柔嘉分手,还是就这样过,虽然作品上面写到孙柔嘉被姑妈接回家了,方鸿渐又想去重庆工作,但是不要忘了细节,一是方鸿渐离家而去的时候仍然想回去道歉好了,而且孙柔嘉回姑妈家的时候还在安排方鸿渐第二天的早饭,所以两人分手到不至于,只是不幸福罢了。再说了,旧时的人,对婚姻还是有几分尊重,不到最后一刻,不会说离就离。

  第二个问题是方鸿渐应该选谁,在我看来,应该选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傻,以为找孙柔嘉自己就能够保住形象和颜面了,实在是可笑,自己没本事,迟早会被妻子骂没用,要敢面对现实,还不如一来就选择苏小姐,一样地在妻子面前没多大面子,但是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要高很多,何乐而不为。也许有人觉得这番说法过于现实,但是本来方鸿渐也不爱孙柔嘉啊,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选苏文纨。这时候又有人说,那唐晓芙呢,两人这么要好,写信都是一堆一堆的,克服一下不还有真爱么,我只能用一句歌词来说,“印象中爱情好像顶不住那时间”,婚姻跟爱情还是有很多不同,不懂的人自己去成长。

  末了,想再说一下围城理论,我觉得无论做事什么,无论你在城中或是城外,尽量做好眼前就是了,人生本来如白驹过隙,任何一段时间,都是无法回去的属于你自己的唯一经历,且行且珍惜。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3

  读完《围城》让我的思维有所改变,一直以来我总觉得围城是写婚姻的,读完才感悟到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是婚姻、事业,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它更是一本描写人性的书。这世上的一切:婚姻、财富、名誉、地位乃至自由,无一不是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在冲入一个个“围城”之前,我们应该看清一切,彻悟一切,才不至于为生活所累。成年人的世界,总是有很多不容易。以前觉得生活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那一道道沟坎儿,一件件琐碎,总觉得是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直到后来,不知不觉入境,竟也成了“故事”里的主角。

  从最初书中方鸿渐陷入与多位女子的感情纠葛,常常因自己的怯懦,难以进展,想要摆脱,却又难以自拔。这座感情的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心向往之,走进之后又深感城中的寂寞。爱情是件很奇妙的事,就像是抓不住的白云,好像触手可及,又遥不可知,好像可以专属的拥有,又不能单独的占有,它可以每天牵动你的小情绪,也可以影响着你的喜怒哀乐,它可以带给你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也可以增加你的勇气和坚定。爱情里的眼神是如此的纯真和热忱,爱情里我们的样子是如此的稚嫩和可爱,就是这样的一种美好让我们心甘情愿一生追随。上学的时候总爱问:爱情的真谛是什么?经历了岁月洗礼后,你是否已经寻到了答案?爱情就在人间烟火处,就在每一个平实普通的日子里。它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责任。《圣经》里说的好:爱是恒久忍耐,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爱是包容和理解。其实每一个外表坚强的人,都藏着一颗柔弱的心。每一个嘴上说不相信爱情的人,其实都渴望着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是命运捉弄人,现实太残忍,让绝大多数的人即使筋疲力竭,也无法超越自己想要抵达的那份憧憬。

  而三闾大学又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利益纠纷,令方鸿渐无所适从。正如事业和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难以忍受。他极力想主宰自己的命运,可是能力有限,意志薄弱,也只能忍辱负重。总之,每个人都深陷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人一生最搞不清楚弄不明白的也是自己,因为人的眼睛往往只看见别人的模样而看不见自己,人的心也只装着衡量别人的尺子不轻易检验自己,看清别人尚且不容易,阅透自己就更难更不易了。人一辈子最战胜不了的更是自己,因为人生从来都是一场自己跟自己的贪欲、惰性、虚妄等一系列负面情绪之间的战斗,人性的弱点,很难正视它们的危害而修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最易被自己打败。人是看不到自己的,借由别人你才能认识自己。是的,如果没有别人给你打击,你就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脆弱。如果没有别人让你忿恨,你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宽容。如果没有人让你气愤,你就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气度。可惜的是,很少人善用关系这面镜子。当人们从别人身上发现镜中的自己,要不是转身视而不见,就是否认或破坏它。这时的你,渴望身边皆是良人,渴望别人懂你,渴望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渴望你所珍惜的,能永远留在你身边。可等你经历过岁月,被辜负过几次,失败过几次,你便慢慢发觉,人生海海,周遭的一切并非你一人能左右。

  方鸿渐的每一次“出走”,每一次生活场景的“迁徙”,都可说是方鸿渐私人生活的情感逻辑与赵辛楣私人生活的情感逻辑的“交叉作用”使然的。赵辛楣是一位有着独特性格、有着他自个儿“灵魂”的人物。豪爽又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自己爱了二十年的女人忽然和别人结了婚,真难想象当时的赵辛楣是如何承受的。但是他却没有消沉下去,而是幽默地自嘲,甚至在苏文纨婚礼当天前去参加,亲眼目睹自己的爱人与别人结婚。回过头,他又与从前的“情敌”方鸿渐冰释前嫌,并且成为挚友。这份豁达真是很了不起。同时,他处处为朋友着想,对方鸿渐百般照顾。赵辛楣确是一个可交的朋友。人之所以交朋友,是为了奉献与爱,为什么愿意去爱呢?因为这个人让你感受到了一种精神上从未有过的默契感。他不是你的亲人,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你跟他碰撞出了精神上的默契。因为有他的存在,让你在这世上,不再寂寞,不再孤独。

  方鸿渐后来跟同样沦落天涯而胸中颇有心计的孙柔嘉成立了家庭,陷入婚姻的围城,然后又以争吵失败告终。方鸿渐彻底失败了,钱老最终没写到主人公的归宿,实际上也没必要了,方鸿渐他代表着千千万万小知识份子的真实生活。试图改变现实,而又处处碰壁,试图融进世俗,而又不被接纳。爱情和婚姻的目的,就是让彼此学习成为“更理想”和“更完整”的人。然而往往是努力让对方合于自己的理想,不是让自己成为更完整的人,而是期待对方填补自己的缺憾。而现在人们的感情,是不是彼此都在挑对方的毛病,都在试图改变对方?如果你了解人性,你就会发现,想要改变一个人是很困难的事。即使有人真的改变,那也是“他自己”想改变。没错,除非他自己想改变,否则没有人能改变的,你的努力只会使情况变得更糟。你努力想改变对方,就表示你不是真正爱他,你爱的是你自己。要别人改变,先改变自己。要让事情变得更好,先让自己变得更好。放弃改变他人,就叫“成熟”。懂得改变自己,就叫“成长”。如果你真的懂得爱,你会让自己成为那个理想的人,而不是改变他人来符合你的理想。

  你要寻找另一半是为了让自己更完整,而不是找一个完美无缺的人。你爱的是一个对象,而不是一个偶像。现在的人们的恋爱关系,它们就像是商业关系。很多怨偶,常觉得心有不甘,都觉得自己牺牲太多。很多失恋或失婚的人会苦苦纠缠,也是因为不甘心,因为“我对你一再付出,你就是不应该辜负我,你就应该给我回报”,这样的爱跟“做生意”有什么不同?因为两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欲望,都为了满足自己而要求别人,这种关系怎么会有爱?

  爱不是名词,而是动词。爱的感觉,是行动所带来的结果。用你希望别人对待你的方式去对待别人,去做你希望对方为你做的事。伴侣是最可贵的镜子,你可以借此找出你反应背后隐藏着什么,你或许会发现长久以来一直携带着的某些创伤和内心深处的阴影,那也许是你童年和年轻时的一段伤痛,也许是已经好几世以来的东西,谁知道呢?那正是自我认识和自我觉察的最佳机会。遗憾的是,多数人都不喜欢这样的“被显露”出来,因而一再否认和排斥那面照出自己本然的镜子。既然结了婚,不能像换工作或与人拆伙那样潇洒地一走了之,彼此只能努力“重修旧好”。然而就在这一次又一次“重修好合”的过程中,两个不合的人慢慢得到整合,这就是关系的真意。

  人间烟火处,最抚凡人心。和谐的感情就在平实的生活中酝酿,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成为人们口中的教科书。他们夫妻每天都散步,并且有一个小暗号,就说探险去。总挑不认识的地方走,随处有所发现。他们的生活充满情趣,比赛读书,有时还会互相捉弄对方。平淡日子里的一件件小事,就像温煦的茶温暖了我们的心扉。爱:就是妥协,就是让步。让步不是退却,也不是从权,而是尊重不同的看法和意见,不要在自己喜欢和爱的人那里去争权威。杨澜曾经说过,女人应该有独立的人格,这样爱情和尊严才会有底线。自信,才是女人爱情中最好的砝码。自信的女人,从不依赖于男人,从不靠取悦留住感情,更不会傻傻的靠脸来拴住对方。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丰富自己的内在,才是自信的关键。当内心充满力量,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你耀眼的光芒。真正的美,美在内在,美在灵魂。真正的美,美在气质,美在风骨。书,是生命的化妆,是灵魂最好的营养品。董卿曾说过:我始终相信我读过的'所有书都不会白读,它总会在未来日子的某一个场合帮助我表现得更出色,读书是可以给人以力量的,它更能给人快乐。

  无论我们身处在什么样的围城中,要有光,太阳的光是不够的,还要有心灵的光。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4

  昨天突然来了兴致,写了一篇读《围城》后的感悟,自我感觉良好,心中还挺得意,忙发到论坛去。颇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境,或许心里还有那么一点我怎么就那么有才的感觉。

  一共发了四个论坛,我等了一个时辰,(自然是等人回贴了)惟独在书话里一位叫徐柳烟的(哥哥或者是姐姐)认真的看完我的通篇,而且还给我指正了多处纰漏。才知道自己居然看了三遍,而忘了诸多的内容,着实让我汗颜之极。(可能是因为半年前,看的忘了一部分也不一定,人总喜欢给自己找个理由来下台的!)

  急急忙忙的回家再将《围城》翻出来读,的确有诸多地方是我这里误解遗漏。在这里我特别感谢红袖网友徐柳烟为我指正文中的遗漏。因为这一次重读《围城》,让我突然领悟到一个多少年来没有去想过的问题。记得昨天我在文章里用:懦弱无能一无是处来形容方渐鸿。

  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从这八个字中联想到我自己这十几年来的生活经历。常州的天气不算太热,而我却出了一身冷汗,真的!莫名其妙的想哭。

  原来这八个字用在我身上再恰当不过了。可笑的是我居然用这八个字去形容别人。不知道是该用“五十步笑一百步”还是用“贼喊捉贼”来形容我此刻的尴尬心情。

  回首过往十几年,一幕幕闪现在眼前:十六岁那年考上县重点高中,上了不到半个月的课就光荣的坠学,其原因是讲义气帮朋友打架,打不过别人就钻下水道跑出来,不敢回家也不敢回学校,就跑亲戚家躲了几天,回家对父亲说自己不愿意读书了,(因为家庭的经济不好,)父亲也就没有反对,只是说你自己那么大人了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以后也别埋怨他,我自己也不太想读了,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本来是想去广东打工的!(因为那几年我们那里流行去广东的)后来却因为有一个堂叔养蜜蜂挣钱就跟他学养蜜蜂去了,这一去就是十年,十年中发生了太多的事,亏了差不多三万块钱吧!具体什么原因别人挣钱而我亏本,一时也难以说得清楚。

  如果换成今天中午以前,我一定会这样说:是我的那个叔叔亏待了我,整我害我。害得我父亲患下重病,害得我疯了半年,害得我眼看要结婚的女朋友将我抛弃等等……。

  现在……我还能说什么!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象方渐鸿这样为自己的过失而找出许多的理由来安慰自己空虚的懦弱心灵。至少我是这样的,那几年我一直是将所有的过失归罪于叔叔,难道我自己就没有错了么?贪玩,喜欢玩乐。一有空就是捧着小说看,没有事就是那拿只笔在破旧的笔记本上写所谓的小说。结果蜂厂没有管理好,一亏再亏差点倾家荡产。

  因为一次感情的失败,我疯了有大半年,还差点和重病的父亲断绝父子关系,其原因是因为父亲不愿意给那一万五的财礼钱。等我的疯病好了的半年之后,去了新疆哈什油田做钻井工做11个月,后来又去甘肃金昌的镍矿里干了有九个多月才算是把帐还清了。

  再后来就是去了广东佛山打工,年纪已经老大不小的人连个女朋友都没有,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很着急。也有很多的同事经常询问我的婚姻状况。起初时没有在意,可后来发觉别人看我的眼光不对劲,仔细一想才知道是鄙夷我这么大年纪连女朋友都没有,后来一次在宿舍门外听到几个同事在谈论我,“某某还有脸整天嘻嘻哈哈的,二十五六的人了也不注重衣着穿拌,穿双拖鞋,留长发。也不刮胡子。只知道整天看小说,还牛皮烘烘的……”

  后面他们谈些什么,我不知道了,也没有再回宿舍去,过了几天就辞去了那里的工作,换了一家公司。自此以后无论是谁再问起我的婚姻状况或者是否恋爱中等等事,我就这样回答:“结婚了!老婆甘肃的,女儿一岁了!”不知道是怕自尊心受到伤害还是一种变态的心理,总之我这样说了,开始的时候还是有点担心怕被拆穿,更加尴尬。可能是平时爱看小说和自己也写点东西的好处,编几个故事又将以前那个耍我的女朋友拿来做老婆算了!(如果不是父亲执意不拿财礼,她也就是我老婆了,心里总这样安慰自己)一个谎言说得多了,连我自己也相信。何况是别人?

  就这样这个谎言一直撒到现在,这几年也因为这个谎言而让我失去了几次恋爱的机会,有好几个女孩子(自我感觉)似乎对我还是有那么一点意思的,最终因为我这“名花有主”而望而却步。曾经也想澄清一下自己,可是又一想,自己以前“豪言壮语”自己老婆如何如何?女儿怎样怎样?若是说了出来,一是怕让人更加看不起,二来是人家会信么?说不定当我是个情场骗子。还是不说为妙!

  又过了两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总觉得身边的人那种鄙夷冷漠的语气眼光,加上自己也是浑浑恶恶的虚度年华,自然是更加看不起我了!人又开始神经兮兮的,故意把自己穿得破破烂烂,有钱就好吃好喝,从不注重自己的形象,也极少与人交朋友。别人请客吃饭我是基本是不去的。别人说了几句讥讽奚落的话也由得他们说去,不是有一句话叫做: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大不了我做一辈子光棍,这光棍一词又不是从我开始的,至少我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日子也就这么得过且过,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了网络。让我这个空虚的心灵找到了寄托。渐渐的迷上了网络。最后接近痴迷疯狂的地步。因为网络可以让我自卑的心得以慰籍。我不再面对那些冷漠的眼神,鄙夷的语气,我可以在网络里发神经,抽风。至少我看不到那些人的鄙夷目光。至少我说自己结婚有老婆女儿不怕被拆穿。还可以偶尔的编几个煽情的故事来博取别人的同情,和乐而不为呢?也许这是我痴迷网络的主要原因吧!

  一直到不久前的某一天,我与一个网友用手机聊天时,将自己的真实情况说了出来,那是我近几年来第一次对陌生人说自己的真实的经历。是她用真诚的话将我从空虚中拉了出来,我答应她做回真实的自己。

  可是……我这几年生活糜烂,强烈的男人自尊和自卑相互抵触矛盾。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在矛盾中度过,只是对几个知心的友说了,自己的心事。我还是害怕的!怕别人不齿我的行为。因此也无法面对曾答应过的那个网友,就故意的躲避着,依旧过着糜烂的空虚生活。

  直到今天,(连昨天我写那篇文章的时候都还是自鸣得意,)当我回家再次捧读《围城》的时候,才发现我自己连方渐鸿都比不上,那里有资格去评论别人的不是!《围城》让我再次感触。

  当今天中午,我知道四川地震的时候,刹那间,我明白了家庭对我的重要,明白了父母在我心中的位置,四年了。我没有回过家,也很少打电话,当我知道地震的消息后,马上打了电话回家,在父母安全,家里也没有事的时候,我才放下心来。做回自己吧!我对自己说,自卑是一种心理障碍,只有我自己才能克服,不是逃避和吹嘘就能解决问题的!

  感谢那位用手机聊天将我从空虚自卑中拉出来的红袖网友,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心里还是矛盾的,也有点难受,却不再是因为自卑和恐惧,难受是因为我过去虚度了的十年。我只想对大家说:从此以后不再自卑自怜。不再空虚糜烂。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5

  大凡名著,均是每一时代震撼智慧的学论,启迪民智的典籍,打动心灵的作品;均应功在当时,利在千秋,传之久远。而《围城》大概就是只属于那个时代的真实与沧桑,记载着只属于他们的世事沉浮,但最终只独留下语言幻化成的空花泡影罢了。

  《围城》是钱锺书诸多作品中唯一的长篇小说,它以讽刺性的笔调,通过对方鸿渐等一批留学生生存的艰难与爱情的不如意的描写,揭示了他们从生存到灵魂的全面困窘,同时也讽刺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漠和虚伪,鞭挞了知识分子庸俗、懒惰、虚荣等人性的弱点和人心的颓败。小说以平实的语言,细腻的描写,独到的风格,展现了知识分子在婚姻、家庭、事业等诸多方面的围城心态,给人以深刻的哲学性思考,让人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它是一部感时局之艰危,伤人生之困厄,叹人性之缺陷的忧世伤生之作。

  初识《围城》,是听别人在介绍这本书。有了印象,便去借了这本书来看。我是抱着一种平常心态去读它的,读完后只觉得好似完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松了一口气。站在“围城”的城外,转了一圈,如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但终究还是逃不开它的枷锁,被其触动了心灵。“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围城”就是这样的吧!读它的故事,读它的语言,缓缓翻开书页,细细品味,深深沉溺其中,想要发现什么,抑或是想找到些什么。我与《围城》的缘分还在继续,我看到了心中的“哈姆雷特”,我的“围城”。

  “围城”是什么?不过是钱老先生笔下的方鸿渐等知识分子在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过程中的艰难曲折和每次努力过后的失败,最终只能一步步向绝望的深渊走去,向一个个围城里走去。它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现代人孤独的心灵和一无去处的现实困境。其实“围城人生”,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周而复始,永无了局。无论怎样努力地冲进,逃出,最终都是无奈的。人生总有诸多不得意之处,人生终究不可能按照自己原来的意愿行进。所谓的挣扎,所有的矛盾,亦不过是一场困兽之斗,只会有一个结局,逃不了,避不掉,挣不脱,只能是一出悲剧。儿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还未开始便已知道结局。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样的一种悲哀,一出悲剧。我是不大喜欢他的,觉得他太过矛盾。他既善良又迂执,痛恨奸恶之事却又迂腐得不行;他既正直又软弱,明辨是非却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他既不谙世事又玩世不恭,不会耍阴谋诡计却时刻谨慎。他的性格反映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他的遭遇,也正是一部分较正直的知识分子的困厄和遭遇。他就是那个时代的部分知识分子的缩影,一个时代的悲剧。方鸿渐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来自本性的怯弱。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随遇而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未来岳父的馈赠去享乐;他没有能力去反抗父亲、去争取婚姻的自由;他只有在不得已回国前为了虚荣和交差而去买假学位来欺骗家人;他不会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去追逐缥缈的幸福。他的顾虑太多,面对现实的压力,情场的失意,事业的危机,他选择了方鸿渐式的方法——怯弱地躲避、逃离。他也曾经想摆脱一切束缚,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在现实的大山面前,他依旧忍不住后退,内心极度的挣扎下,他无可避免地一步步走进家庭、婚姻和事业的围城,从一个围城到另一个围城中,不可自拔。在家庭的围城中,他始终逃不开父亲的掌控,依父之言许诺娶从小定亲的女子;在事业的围城中,他几度就职,兜兜转转依旧一事无成;在婚姻的围城中,让自己陷入孙柔嘉伪装的柔情中不可自拔。无疑,他是一个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我无法容忍他身上的一切人性弱点却又真实地认识到他是一个真实活着的人。他只是在通往光明前黑暗的牺牲品。这样一个真切且生动的人物,如此矛盾却更让人将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小人物深深记住。

  在《围城》中,不仅写了方鸿渐的家庭、爱情和事业,还写了他与赵辛楣之间深刻的友情。赵辛楣,做为衬托方鸿渐的配角,在我看来是具有其人格魅力的。他是一个有能力有主见的人,相比之下显得方鸿渐越发懦弱。他对方鸿渐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牵动着整个故事的发展,在方鸿渐的人生中,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与方鸿渐的相识缘于苏文纨,他最初是将方鸿渐当做情敌对待的。在苏文纨另嫁他人之后,赵辛楣与方鸿渐在旅途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我是极佩服辛楣的,能二十年如一日地爱着苏文纨,在彻底失去她之后,仍能坦然面对而不崩溃。他有他自己的灵魂,豪爽而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在事业上,他是无可挑剔的,但在爱情上他却是一败涂地。试问有几个人能20年只守护一个人,等着一个人?谁能忍受自己爱的人只是把自己的爱意用做维护她的虚荣上?赵辛楣大概是书中唯一没有深刻讽刺意味的人物吧!是《围城》中不可或缺的较之纯净的精神。《围城》还描写了各种知识分子的嘴脸:自恃清高,虚伪做作的苏文纨;工于心计,善于伪装的孙柔嘉;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高松年;外形木讷内心狡诈的假洋博士韩学愈;混迹学校的旧官僚汪处厚;吹牛拍马,浅薄猥琐的小人陆子潇;宵小之徒李梅亭、顾尔谦等人。有人说:“在一切语言甚至最普通的言语之中,都有着某种歌唱的韵味,是打开心灵的窗户。”《围城》里的语言让人细细斟酌,也颇有意味。钱老先生笔下的语言,让人读过不禁深思,最终只得颔首。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痛。”很哲学式的话语,读罢却觉得很新鲜,既然是忠厚老实人又怎会有恶毒呢?又怎么会带给人伤痛呢?又如“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里的鸟想飞出去,笼子外的鸟想飞进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永无了局。”一个婚姻的围城,即使包裹着金漆也掩盖不了它是一个牢笼的事实。“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困住的是谁、逃避的是谁?人生就是在这样一个围城里,周而复始。谁又能真正逃开围城,越过高高的城墙呢?在城里城外徘徊的人啊!到底是迷失了自己还是迷失了他人?寻寻觅觅,或许这恰恰就是人生吧!

  人在旅途,经历得多,看得越多,心自然就越透彻。旅途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值得铭记的。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恰到好处的心情,只有恰如其分的旅程。”《围城》里恰好就有一段旅行,是我最为喜欢的。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就任学校旅途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他们走得十分艰难,几经辗转才到达目的地。在途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方、赵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路费用完;李梅亭偶遇俏寡妇;行路的艰苦与风霜;生活的困窘等。读罢这一段,我也不禁为他们艰苦的旅程所打动。其中有一段描写他们几人一同挤车的情节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短短几百字竟将各种各样的人搭乘公车的各种姿态描绘出来,表现出车子上的人拥挤非常:“乘客们都蜷曲波折,弯成几何学上有名的角度”。看到这样的语言,让我不得不佩服钱老的写作功底。这样精妙的语言,耐人寻味的文字,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他的文字总有能使画面再现的本事,总能让人感到真实的活着的人和物。文中许多形象的描写都让人惊叹不已,明明是很普通的事情,用他的语言说出来就是有不同的韵味,在心底泛起一道道涟漪。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平实朴素真实更能撼动人心。

  品读《围城》,正如品读人生。烙下了一个时代的印迹,上演了一个时代光鲜亮丽的悲剧。两年忧世伤生,衍出《围城》;几十年风雨飘摇,它仍生命不老。这就是我眼中、心里的《围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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